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弘正兴律师宣传违规三轮、
发布日期:2021-1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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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日起,德州市对违规三轮、四轮车施行限行管理,山东弘正兴律师事务所党员刘光强、王超、张阴峰同志,来到抬头寺乡镇各社区进行宣传。
从2021年11月1日起,德州市对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,未列入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、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,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,用于载人或载货的电动三轮、四轮车进行限行。限行区域:第一步,自2021年11月1日起,中心城区设置限行区域,东至减河西大道(含)、西至运河大道(含)、南至东风路(含)、北至天衢路(含)。第二步,自2022年3月15日起,扩大限行区域,东至减河西大道(含),西至运河大道(含),南至S516(不含)、北至北外环(不含)。限行区域内,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、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。2024年1月1日起,违规电动三轮、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使,不得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。
限行综合整治已经开始!提醒市民朋友,要骑行合规车辆,驾驶机动车的牌照、驾驶证要齐全,共创良好道路交通环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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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德兴中大道85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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