召开工作会议及学习交流活动
发布日期:2022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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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律所的工作安排,2022年4月16日,山东弘正兴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及学习交流活动。
工作会议中,律所主任刘富军律师总结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,就如何帮助年轻律师尽快成长、规范档案管理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、OA系统的使用等事项进行重点部署,要求务必全面落实。特别是针对目前实习律师多的情况,律所制定了“一对一帮扶指导”的政策,由合伙人和老律师根据律所安排,对实习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、指导,帮助实习律师提高律师执业技能,积累实践经验,能够尽快独当一面。
律所新设了专门的档案室和管理人员,刘富军主任就律所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,强调了全面启用律所OA系统,做到一案一登记,一案一归档,并安排专人负责案卷装订、整理和登记管理工作。
刘富军主任强调,作为执业律师,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管理政策,如实申报、依法纳税,做到所有收费均开具发票、所有成员的收入均如实申报。
学习活动中,律所副主任张书俊律师带领全体人员学习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总则编司法解释共39条,分为一般规定、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、监护、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、民事法律行为、代理、民事责任、诉讼时效和附则9个部分。此次学习,通过听取线上课件与线下讲解交流的方式,认真对照民法典总则,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,进行了逐条学习,确保全体律师在工作中准确理解适用。